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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建厅发布2则工程建设标准!12月1日起施行
19 Oct

浙江省住建厅发布2则工程建设标准!12月1日起施行

昨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2则工程建设标准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标准《建筑钢结构用水性涂料应用技术规程》现批准《建筑钢结构用水性涂料应用技术规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299-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附件(可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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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这些证书已取消,别再考了!
12 Oct

人社部:这些证书已取消,别再考了!

有些小伙伴出于职业需要和对技能拓展的需求会力所能及地考取各种证书!但并不是所有证书都是国家承认、值得考的有些证书早已被取消还有一些“山寨”证书需要大家做好甄别!人社部:这些证书早已被取消早在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这些证书已取消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经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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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未圆,福先至|集团工会为全体员工发放中秋暖心福利
26 Sep

月未圆,福先至|集团工会为全体员工发放中秋暖心福利

中秋未到,福利先到情暖中秋,心系员工爱在鸿浩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又逢中秋将至,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集团工会为全体员工准备了中秋节暖心福利,同时也向员工们致以浓浓的节日关爱和祝福。派发现场,集团工会主席林新乐将满载祝福的福利礼品送到每位员工手中,员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沉甸甸的福利礼品代表着集团对广大职工的浓浓关爱和满满的中秋祝福。集团工会主席-林新乐派发福利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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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25 Sep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温馨提示放假期间有任何问题,均可与我们联系,客户至上是我们永不变的服务理念,随时为客户提供咨询和服务。节日放假期间给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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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解读【建市规〔2023〕3号】资质新规!强化建造师考核、统一审批权
22 Sep

住建部解读【建市规〔2023〕3号】资质新规!强化建造师考核、统一审批权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审批权限、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加强信用管理等要求。为指导各地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完善资质审批制度 强化建筑市场监管——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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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建部刚刚拟修改【第16号部令】,工程计价五大变革
14 Sep

重磅!住建部刚刚拟修改【第16号部令】,工程计价五大变革

住建部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进行了修订。刚刚在官网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工程造价改革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拟修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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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建厅发布4则公告!将于今年11、12月起施行!
08 Sep

浙江省住建厅发布4则公告!将于今年11、12月起施行!

近日(9月4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4则公告,自今年11月、12月起施行。01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297-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附件(点此下载全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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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31 Aug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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