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工地13例感染者,工地负责人被立案调查!多地发文:即日起所有工地一律暂缓新进人员
4月8日至今,杭州余杭区良渚一工地多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经公安机关调查,2022年3月以来,该工地负责人周某某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防疫措施不到位。目前,周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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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8日至4月11日5时,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工地宿舍已至少出现13例阳性感染者。
4月8日0-10时,杭州新增6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址为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工地宿舍,扩面检测中发现。
4月9日11-22时,杭州新增5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址均为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工地宿舍,均为4月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检出。
4月10日22时-4月11日5时,杭州新增9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无症状感染者2-8:现住址均为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工地宿舍,均为4月8日报告无症状者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检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官方微信公众号“蜀山发布”7日深夜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4月6日筛查发现的蜀山区小庙镇无症状感染者舒某某,其工作地西城梅苑安置点工地执行经理陆某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施工劳务单位负责人王某某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未落实主体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造成一定后果。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该二人依法行政拘留,并视情对其他责任人依法追责。同时责令工地立即整改,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工地防疫不容疏忽,早在前两年就有工地负责人因防疫不力造成工地出现疫情而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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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20年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已明确:
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全国疫情形势依旧复杂,尤其上海疫情很严峻,江苏南京、辽宁、黑龙江哈尔滨、陕西西安、河北石家庄等10地在援建方舱建设后返乡人员中发现核酸阳性病例。各省市发布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政策,严防严控!
近日,滨江区质安站转发杭州市建设委《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提示单》。明确:
即日起,所有工地一律暂缓新进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等。
各援建单位和项目部要及时了解掌握杭州相关防疫政策,并及时告知援建人员,重点包括“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暂缓上岗作业等管控要求。未经报备及办理通行证的,一律不得擅自返杭。
禁止人员私自、零散返回以及通过其他非正式通道返回。
一经发现未办理通行证擅自返杭或者因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阳性病例的,提请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施工、监理单位一年内在杭州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的资格。
济南市住建局发布三则紧急通知。
紧 急 通 知
各区县住建局及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各项目工地除要认真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防疫措施要求之外,工地现场要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出入制度。
自今日起,工地原则上不再接收新工人入场,确需进入的,一是向监督机构报备;二是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和行程码方可进入,市区县监督机构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
请立即传达到各工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4日
4月6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紧急通知。
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涉疫的12个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继续保持全封闭管理,严禁人员出入,工地后勤物资配送司机进入工地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工地不得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工地施工人员禁止堂食。
工地全体人员必须严格落实“3天3检”。在4月5日核酸检测基础上,4月6日和7日连续2天继续检测,达到“3天3检”。
紧 急 通 知
各区县住建局及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经研究决定,各项目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一、各工地从4月5日起,应于每日下午3点前,向所属质安中心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每日下午4点前区县质安中心报市质安中心总工办(祁延飞18560762231)。
二、各工地全体人员(包含工人)每周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每周五下午3点前,报送给所属质安中心,4点前由区县质安中心报给市质安中心总工办。
三、工地出入口要规范设置“场所码”,进出人员必须全部扫描“场所码”。
请立即传达到各工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4日
昨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紧急通知,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及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随着上海、吉林等地紧急建设的疫情防控集中救治场所项目、临时隔离用房项目陆续竣工,从我省前往参加建设的建筑企业和紧急调用的大批务工人员也陆续面临撤离安置问题。针对个别城市出现援建返苏人员筛查阳性和援建人员返苏过程缺乏统一组织、闭环管理存在漏洞以及少数工地防疫管控不严等问题。
1、方舱医院等应急设施项目务工人员为援建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妥善做好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务工人员正常返回。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返回人员撤离安置工作负总责,将撤离安置工作交由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实施的,总承包单位必须加强管理。
3、对确实无法返回原工地的人员必须做好异地妥善安置,并做好防疫管控和“封闭式”管理。
4、方舱医院等应急设施项目总包单位负责对临时从社会招工的零散人员托底解决后续安置问题。
1、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通知相关参与援建方舱医院等应急设施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返苏过程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专车接送,并加强各自的人员管理,严禁员工单独行动、私自乘车、乘坐公共交通,确保返苏全流程可知可控。
2、企业要加强对拟返程人员的健康检测并做好防疫专项交底工作,每天进行测温、核酸检测,严禁人员擅自流动,建立返程安置责任制,指定责任人,严格落实闭环转移、全程跟踪。
3、上车前,企业要组织对返程人员个人物品进行仔细消毒,返程人员N95口罩一戴一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即时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报备的名单点名上车。
4、运输车辆非必要不进入服务区,严禁车上人员下车流动,临近目的地提前通知公司与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接引准备,直达隔离酒店。
5、确保所有援建返回人员第一时间纳入当地健康管控和闭环管理,确保不发生风险外溢。
1、对所有外来人员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并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2、施工工地要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工地集中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限制务工人员在不同项目之间流动,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对工地内部厨师、采购、保洁、保安等关键人员强化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4、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1、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明查暗访力度,重点突出工地出入口人员登记管理、参建人员流动管控、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等。
2、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按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并进行通报;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除扣减企业信用分外,要实施暂缓市场准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3、建筑施工企业未对参与援建外地疫情防控医疗设施的务工人员严格落实返回前、上车后、返途中、到达后一切管控措施和要求,造成后续疫情扩散传播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月7日上午4时许,陕西临潼高速卡口发现4名援建上海方舱医院建设人员,其中3人初筛阳性。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市住建委关于全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佩戴使用N95口罩的通知》,明确: 从即日起,本市所有建筑工地(含办公区、宿舍生活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N95口罩。 上海市质安站发布《市安质监总站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佩戴使用N95口罩的工作提示》。 要进一步加大防疫监督检查力度,“不漏一工地,不少一工人”,确保N95口罩佩戴使用要求落实到位,检查发现企业和工地未履行协调和上报职责且工地内务工人员未全数佩戴N95口罩的,将按照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严格查处。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作用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的通知。明确: 1、将保安、厨师、采购、保洁等在工地工作、生活的重点岗位人员全额纳入用工实名制系统,归类到“其他人员”类。 2、各工地应于4月15日前做好“其他人员”类相关人员的补录,健全完善工地参建人员名单数据库。 3、各地各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日上午、下午至少各1次使用省级实名制系统查询本地区工地人员疫情防控异常情况的比对结果。 4、每日对工地参建人员按要求开展定期核酸检测(抽测)情况进行在线检查,要每周不少于2次对工地人员接种疫苗情况进行在线统计分析。 5、对在线检查发现的问题,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屡教不改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相关领导也要严肃追责问责。 4月8日,山东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明确: 要聚焦建筑施工、房地产、城市管理、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全员核酸检测、“三码”查验、实名制登记、防疫消杀等规定要求,确保把疫情防控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 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实施“封闭式”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使用临时劳务以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务工人员,一旦发现涉疫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近日,合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 建筑工地须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实施闭环管理,非紧要不外出。实施每周两次核酸检测。 凡在肥有在建项目的企业,必须安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下沉项目一线开展值守工作,重点对进出工地现场进行“两码核验”。 要对零散用工进行有效管控;不得私招乱雇临时工。 非必要不得组织作业队伍跨区调配。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应在进出口处将“安康码”“行程码”张贴到位,所有人员逢进必扫。 企业员工非必要不离肥。原则上不出市出差。 自本周起,各建筑业企业员工(工地现场人员除外)每周进行1次全员核酸检测采样。 4月11日,潍坊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潍坊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十三条措施> 的通知》,明确: 1、各房屋市政工地要实行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封闭式管理,进出工地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安排专人24小时严把进场通道口。 2、强化工地人员管理: 在工地内居住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严禁私自外出,由专人集中配送饮食、实行分餐制; 在工地外居住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实行工地、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行在外居住。 3、做好外来人员排查: 市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返)我市施工人员,至少提前2天报备项目属地社区和建设主管部门,同时亮双码、测体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各建筑工地要做好点对点接送,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要全程接种疫苗,入场前进行7天封闭静置期管理,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管控结束后方可上岗。 4、进场人员先扫“场所码”,再查验扫场所码之后手机显示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进行测温后方能通行。 5、建立“一人一档”制度,严格执行“七天一检”核酸检测要求,不落一人;未全程接种疫苗人员不得进场,做到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应接尽接”。 6、采购人员至少2日一次核酸检测。 7、各房屋市政工地原则上不允许中高风险所在市车辆进入;市外货车需提前通过网上平台审批,由企业派专人持审批材料点对点接送;配送车辆人员不得出驾驶室,原材料、物资由工地现场人员接收。 4月8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地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 所有工地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后勤人员等)均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立即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各建筑工地所有新招录人员、临时班组人员、外来车辆驾驶员等新进工地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工地。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在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工地。 全体建筑工地人员完成48小时内核酸检测后,应在一周内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最晚于2022年4月14日完成。 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扫码或核验通行。 4月9日,德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落实全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严格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 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实施“封闭式”管理,充分利用场所码,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健康监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 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卸货交接时应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施工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坚持每日测量3次体温和每周至少1次核酸检测,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非必要不使用临时劳务以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