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文件密集出台,住宅全装修势在必行!
【建筑管理】各地文件密集出台,住宅全装修势在必行!
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新时期百姓住房新需求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减少污染、节约资源,有利于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改善人居环境。
近日,“住宅全装修”又成为热议话题。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浙江、山东、四川、海南等地接连发文,推进住宅全装修和成品住宅交付。特别是浙江省,半年多的时间里连发3个文件,推进住宅全装修,力度很大!
住宅全装修
根据住建部给出的定义,住宅全装修是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
其中,给水排水、燃气供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配套设备部品完备,使住宅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因此,对于建筑企业来讲,只要具备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推行住宅全装修实在是一个大利好。
我们先来看下,最近一段时间内,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浙江
12月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个关键词可以概括《指导意见》中的干货。
关键词:中心城区
《指导意见》明确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明确其他区域内住宅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加快推动住宅全装修全覆盖。
浙江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要强调的是,《指导意见》的实施范围是在‘中心城区’。第一,没有‘全面取消毛坯房’;第二,这个‘中心城区’划多大,《指导意见》将这项权利赋予了各地政府,给了各地一定的‘弹性空间’,没有一刀切。”
关键词:菜单式装修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菜单式装修。要求住宅全装修要实行菜单式装修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建设单位应当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装修设计方案,每套装修设计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设备菜单;对购房者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个性化需求,建设单位应当相应调整装修设计,并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装修设计方案调整和菜单选择。
关键词:交付后不能“大改”
同时,建设单位按购房者选定菜单或优化的装修设计方案实施装修,并以成品住宅交付;交付后,购房者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相关装修设施,不得损坏承重墙体、受力钢筋和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有人提出,如果全装修住宅进行了二手房交易后,能不能再装修了?所以,《指导意见》规定的‘底线’是装修时不能破坏承重墙体、受力钢筋和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这名负责人说,一旦出现以上违法装修行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劝阻,建设(城市管理执法)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关键词: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购买全装修住宅的金融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成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对于购买成品住宅的购房者,可按成品住宅总价款确定贷款额度。
四川
2016年,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要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通知要求:
1、成品住宅实行“菜单式”装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出3套装修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2、成品住宅交付后,禁止购房者进行“二次装修”。
3、到2025年,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成都市
12月11日,成都市建委官网发布《成都市建设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文件要求:从2017年起,将成品住宅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大力发展成品住宅。
2020年底,成都中心城区、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新建商品住宅中成品住宅比例达到80%。
海南
12月9日,海南省下发《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
2017年7月1日起,各市县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实行全装修。
山东
12月3日,山东省政府网发布《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设计和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1号)。
通知要求:
大力推广住宅精装修,推进土建装修一体化,推广精装房和装修工程菜单式服务。
2017年,设区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20年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
加强材料检测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目前,山东省的烟台、济宁、临沂、威海等地已经出台文件,推动住宅全装修。
以济宁市为例,日前出台《关于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的意见》。
2017年开工的高档商品房项目,应将不小于总开发面积的60%作全装修试点;普通商品房项目,应将不小于总开发面积的30%作全装修试点。
2018年开工的高档商品房项目,应全部进行全装修;2018年以后的开工项目基本实现全装修。
上海
今年8月18日,上海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沪建建材〔2016〕688号)。
通知要求:
1、2017年1月1日起,凡出让的新建商品房建设用地,外环线以内全装修住宅比例达到100%;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实施全装修的比例为30%,其他地区应达到50%。
2、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的全装修比例为100%。
3、实施的全装修住宅工程,以单位工程(幢号)为计量单位。
本文摘自【建筑管理】